出養常見問題
使用兒福聯盟的出養服務有資格限制嗎?
當您遭遇困境、有為孩子找收養家庭的念頭,即使尚在懷孕中還不那麼確定,您或您的家人、親友都可以與我們聯絡討論,無任何資格限制。
孩子出生後,我沒辨法照顧怎麼辨?
您可先與家人、朋友討論,也可以向當地社會局/處尋求協助,或來電兒福聯盟,我們會陪您一起想想,找尋最適當的照顧方式。
我未成年,出養的事我可以自己決定就好嗎?還是需要父母出面處理?
如果您未成年(指未滿20歲,112年起下修為18歲)要進行出養,必須經由您的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同意,所以您和您的法定代理人需要一同簽署文件、親自到法院開庭,我們會先取得您的同意再聯絡家人,也會跟您討論、分析各種作法的利弊,也很樂意陪您一起思考要用何種方式告知家長。
什麼是生父認領?
在生父母沒有婚姻關係之下出生的子女為非婚生子女,當生父想要將非婚生子女登記為自己的親生骨肉,需至戶政辦理認領登記,認領後在法律上生父才與子女產生正式的親子關係。
我是孩子的生父,但沒有認領孩子,是否就不需要參與出養流程?
即使是未認領孩子的生父,法院基於保障生父撫養孩子的權利和義務,也會期待生父能參與出養流程並表達意見;若您能參與流程、與孩子好好道別,收養程序將會更順利完整,若能帶著您的祝福與疼惜長大,孩子的生命拼圖也將少一點缺憾。
出養過程中,我可以改變心意嗎?
在還沒有裁定前,您在法律上依然是孩子的父母,所以當然有出養與否的最後決定權。但是,當孩子進入到收養家庭中進行生活適應後,若您在意願上有所更動,恐怕會讓孩子再度經歷不必要的分離與新環境的適應,也可能必須面臨民事上法律賠償責任。所以,在出養的流程中,若有任何疑慮,歡迎隨時找社工討論。
我可以挑選收養家庭嗎?
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明定,自101年5月30日開始,所有未成年無血緣的收養案件,都必須具備出養必要性,並且透過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進行。考量您期望為孩子選擇合適的收養家庭,社工準備了一張出養期待表,與您共同討論對收養家庭型態的期待,社工也會依據您的期待表為您的孩子尋找合適的收養家庭。
收養後,可以和孩子保持聯繫嗎?
在出養準備過程中,我們將與您討論出養後與收養家庭的聯繫期待及方式,如:不往來、寄照片或見面的頻率和年限,我們會協調您與收養人的意願,並依據雙方的共識簽訂書面協議書,後續我們也會協助雙方執行協議的內容。
孩子出養到國外會不會比較好?
台灣法令明定出養須以「國內收養人優先收養為原則」,機構必須在確定國內無法媒合合適收養人後,才能安排孩子出養到國外;這是因為跨國收養會使孩子歷經種族、語言、文化等衝擊,需要更長時間的適應,對有些孩子來說甚至可能造成長期的自我認同困擾、以及尋親時的困難,因此在有機會的情況下,我們會優先幫孩子找尋國內的收養家庭。
如果對兒福聯盟的服務有回饋或反映建議的需求,該怎麼做呢?
請至聯絡我們留下您寶貴的意見,我們將有專人與您聯繫。